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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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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不还怎么办?律师给您支9招!

 作为朋友和亲戚,当对方有困难的时候向对方借钱,这是好事,但对方会把钱归还的时间拖延,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当朋友、同事或其他人向他们借钱时,许多人最终都是出于面子借钱。不可避免的是,其中一些借款人只会借钱而不还钱。当面对这种情况时,很多人都会不知所措。那么,如果朋友们欠了钱该怎么办呢?如果你提起诉讼,要回未还的钱有什么程序呢?

 01个人债务不还怎么办?

解决拖欠纠纷的方式有很多,如谈判、调解、仲裁、诉讼等,只要及时、恰当,就会事半功倍。但由于一些债权人往往谈判时间过长,他们错过了很多收回欠款的机会。

 02个人欠款不还应如何起诉?

借款期限届满,经出借人催告仍不偿还的,出借人为保护其合法权益,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贷款人在提起诉讼时应注意诉讼时效。《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如果超过三年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为了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可以在诉讼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从而使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我国的法律,新的诉讼时效可以从中断的日期重新计算,所以出借人不仅有权起诉,也可以继续拥有胜诉权,以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起诉时,债权人可能已经收集以下证据:债务人的主体资格的证据,合同或协议,送货单(由债务人必须签署),托运单,借据和各种结算账单,,和其他电报、传真和信件相关债务应妥善保存。收集的证据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供。因特殊情况可能消灭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证据可以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以及时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03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有多长?

在实践中,存在大量无还款期的民间借贷合同。诉讼时效的限制对这些纠纷是否满足规定的需求,《民法通则》第137条的规定,一,可适用20年的特殊长期诉讼时效,而非三年的时效,否则将对保护债权人的利益造成损害,有违公平原则。如果无期限借款合同超过了20年的诉讼时效提起诉讼的,则丧失胜诉权。

 当然,民间贷款纠纷本身的特点导致许多民间贷款情况下由于多方纠纷的问题,作者认为,民间贷款纠纷处理的应用原则应该坚持的原则解释有利于债权人的利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诉讼时效未超过:

 ()认定放弃诉讼时效利益的行为。在民间贷款纠纷,通常情况下,债务人,贷款到期后时间的限制,由债权人债权人和re-recognized书面,也应该被视为债务人自愿放弃的利益限制行动。

 ()借款合同分期履行期限的确定。分期还款是履行贷款合同的一种重要方式。当事人同意分期履行合同的,诉讼时效从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届满的次日起计算。

 04如果债务人不能偿还他的债务怎么办?

《民法通则》第108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必然的。但目前,有两种社会债务是无法偿还的,一种是无法偿还,另一种是能够偿还却拒绝偿还。而《民法通则》对此也只作了上述原则性规定。实际上,债务人破产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假如属于这种情况,可以根据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偿还的能力。假如是永久破产偿还的话,则可以对债务人偿还现有的个人财产,这是关于通过法院受理,做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能够执行多少,债权人就拿多少。

张某和李某既然是朋友,可以进行坦诚、实事求是的协商,签订分期还款协议,协议上若有可靠的第三方保证更妥当。这件事告诉我们:民间借贷要谨慎。借钱给一个人,必须了解对方的信用状况,是朋友和亲戚之间的相互交流,如果量很大,除了建立贷款外,还尽可能的借款人提供担保或与某些财产作为抵押,所以可以减少风险。

 05债务人死后还能索要欠款吗?

根据继承法和有关法律,死者的债务由其遗产支付。支付后,仍有遗产财产,剩余部分遗产由继承人继承。如果整个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继承人没有义务在遗产清偿后代替清偿剩余债务。当然,法律允许继承人自愿支付给死者超过实际价值的遗产。但是,应当区分死者的个人债务和家庭债务。以家庭成员名义借入的债务,用于家庭生活的,在家庭成员死亡后,债务不计入家庭成员个人名下,应当由家庭成员共同偿还。死者没有继承或者接受遗赠的,遗赠财产归国家、集体组织和有关单位所有。因此,死者的债务也由接受遗赠的国家、集体组织或有关单位在遗赠的实际价值范围内清偿。死者未缴纳生前应当缴纳的税款的,以死者财产的实际价值为限,与清偿一般债务相同。自愿继承者在按遗产的全部价值缴纳税款后,虽无义务还清,但并不禁止他这样做。

 06欠债人下落不明如何讨债?

在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取回款项:1、在时效期间,债权人可以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偿债务。法院在起诉时,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才会受理案件。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一般采用送达公告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示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的,经审理后对借款人与借款人关系明确的案件,应当作出缺席判决。违约判决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拍卖债务人的房屋或者财产,为债权人清偿债务。2、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偿还贷款。《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

 07找不到的债务人如何追讨?

如果债务到期而债务人下落不明,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债权人应向法院提供债务证明、债务人的联系方式、住所等信息,法院根据债权人提供的信息联系债务人。债权人明确债权债务关系的,应当直接作出判决。如果债权债务关系不明确,法院可以向债务人宣告送达,通知期满后,债务人不出现,然后作出违约判决。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踪案件,应当明确被申请人的财产,指定临时管理人或者通过诉讼采取保护措施,并发布寻回失踪者的公告。公告期限为六个月。公告期满,由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法院应当根据失踪人的失踪事实是否得到确认,作出宣告失踪判决或者终止审判。宣告失踪的,应当同时指定失踪人的财产管理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几个问题的实现民法通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如果失踪人的财产的托管人拒绝支付税收、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失踪者和债权人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托管人为被告。失踪人的财产托管人要求失踪人的债务人偿还债务的,可以作为原告提起诉讼。

 08遇到债务人转移财产怎么办?

()申请撤销权的诉讼。《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提起诉讼确认无效的逃避债务的行为转移财产。《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无效: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5、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6、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7、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以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罪判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第三人和其他有关人员。根据1997年《刑法》第313条的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对犯此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09如何应对债务人转移财产?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作为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生效后至申请执行前,债权人可以向有执行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债务人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作出裁定,保全裁定应当立即执行。债权人可向有执行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前的财产保全,以维护债权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