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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一方不肯签字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2-04-11    浏览次数:

 我们都知道,在生活中想离婚的话,而有一方不肯离婚,就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也做了离婚的判决,这时候其中一方已经签字了,但是不肯离婚的另一方坚决不肯在离婚判决书上面签字。双方一直拖着,很多人就担心离婚判决书效力问题。那么,起诉离婚一方不肯签字怎么办呢?下面就由北京专业离婚律师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起诉离婚一方不肯签字怎么办
  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不需要对方签字。
 
  在法院开庭审理记录上不签字的,法院注明就可以了。
 
  1、只要法院按照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上载明的地方依法送达了,即使当事人不签字,也视为送达;
 
  2、如果是一审判决,送达之日15天内没人上诉,一审判决就生效;
 
  我国人民法院在审理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件时,首先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法院经过调解后发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时,法院就可以作出准予当事人离婚的判决。
 
  在实践中,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法院首先是进行调解,第一次诉讼一般是不判决离婚的,半年后当事人才可以再次提起离婚诉讼,一般在第二次判离的可能就大大增强了。
 
起诉离婚一方不肯签字怎么办
 
  二、有过错方起诉离婚会判离婚吗
  而在实际案例中,判断是否准予离婚,应当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为标准。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有过错方提出离婚而无过错方不同意的,这样的名存实亡的婚姻即便是强制维持下去,也没有任何意义,对夫妻双方都将痛苦不堪。这样不但违背了“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的原则,也不利于保护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有过错方往往会迁怒于无过错方,为了摆脱婚姻关系,变本加厉地摧残和迫害无过错方,使其受到更大的伤害。
 
  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主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规定: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方起诉离婚,或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离婚。《婚姻法》在修改后,于“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的情形中列举了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况,对通奸未予列举。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条的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通奸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除重婚和非法同居之外的其他不正当两性关系。
 
  根据《婚姻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经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在经济上应当给予无过错方更多的照顾。
 
  三、起诉离婚有一方消失了怎么办
  一方被宣告失踪是一种客观存在的法律事实,是指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下落不明达到一定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判决宣告该公民为失踪人。
 
  申请宣告公民失踪的条件:
 
  1、该公民离开最后住所地后下落不明;
 
  2、该公民下落不明的时间必须满2年。
 
  下落不明人的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受理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后,必须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的事实说明夫妻生活已中断2年以上,夫妻间的权利义务因一方失踪而没有履行,这种时空的间隔必然会影响到夫妻感情。在这样的处境下,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经法院单方面调解无效,应视为感情破裂,判决准予离婚。法院受理后是否要公告查找,是否要在公告期届满后下落不明的一方未应诉的情况下,才能作出判决,婚姻法未对此作出具体规定。
 
  以上就是北京专业离婚律师为您整理的有关起诉离婚一方不肯签字怎么办的相关内容,综上,只要离婚判决书已经做出了审判,就算对方不签字也不会影响到它的执行,当事方可以放心。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北京专业离婚律师离婚诉讼房产财产分配李君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