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艺人龚俊在网上被曝出隐私,引起轩然大波,令吃瓜群众大吃一惊,但整个事件却扑朔迷离。 4月7日,龚俊工作室在微博发文称,针对此事件已经正式向警方报案,并晒出了受案回执单。龚俊工作室表示,“对网络恶意诽谤造谣者的取证工作也在进行中。目前已委托律师起诉部分造谣者,后续还将针对怠于停止涉嫌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涉嫌侵权的主体或个人,依法提起公诉。
明星该如何保护自己的隐私权?如何界定隐私被侵犯?侵犯了该如何维权?等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被随之提出。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的隐私是否向他人公开以及公开的人群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隐私权是一种基本人格权利。
公民享有的隐私权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公民有保留姓名、肖像、住址、住宅电话等秘密的权利,未经本人许可,不得加以刺探、公开或传播。
2、公民的个人活动,尤其是在住宅内的活动不受监视、监听、窥视,但依法监视居住者除外。
3、公民的住宅不得非法侵入、窥视或者骚扰。
4、公民的性生活不受他人干扰、窥视或者调查、公开。
5、公民的储蓄、财产状况不得非法调查或公布,但依法需要公布财产状况者除外。
6、公民的通信、日记和其他私人文件不得刺探或公开。
7、公民的社会关系,包括亲属关系、朋友关系等,不得非法调查或公开。
8、公民的个人档案材料,不得非法公开或扩大知晓范围。
9、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过去或现在的纯属个人的情况,如多次失恋、被罪犯强奸、患有某种疾病等,不得进行收集或公开。
10、公民的其他纯属私人的内容的个人数据,不得非法加以搜集、传输、处理和利用。
明星首先是自然人,其次才是社会公众人物,隐私权应当受到法律保护。
侵犯隐私权首要的的是侵犯名誉权,该如何进行维权呢?
闻道律师事务所指出,首先应当根据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行为人行为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来认定。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侮辱或者诽谤他人,损害他人名誉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对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隐私材料或者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隐私,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因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其次,在确定侵权事实的基础上,证据的收集就显得尤为重要,证据收集的手段分为多种,其中网页截图公证尤为常见;再次,在固定侵权事实的基础上,选择相应的救济手段也是相当重要。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侵权之后可以选择(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赔偿损失; (七)赔礼道歉;(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最后选择适合的法院来解决侵权纠纷,在我国现阶段,就侵权责任引起的纠纷可以由侵权行为发生地或结果地的法院予以管辖。